【圆明网】近日获悉,湖南省株洲市法轮功学员刘蓉培女士被株洲市芦淞区公检法以枉法程序非法判刑三年半,理由仅仅是她坚持信仰法轮大法。目前,刘蓉培已提出上诉。值得注意的是,二十多年前,她曾被中共非法判刑七年,遭受长期迫害。
一、坚持信仰遭再度构陷 63岁老人被判三年半
刘蓉培,生于一九六三年,今年63岁,原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家住株洲市石峰区湘天桥村。修炼法轮大法后,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身体与精神状态发生巨大改善——先天性心脏病痊愈,从小体弱多病的身体变得健康,心胸开阔,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
然而,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因坚持信仰多次遭绑架、关押,并于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八年间被非法关押在株洲市第一看守所和湖南省女子监狱长达七年。
二、2025年大规模抓捕行动中被绑架 随后“监视居住”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二日,株洲市芦淞区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建宁派出所、331工厂附近派出所,以及株洲市荷塘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法制大队和宋家桥派出所等,出动大批警力突袭多个法轮功学员的集体学法小组,实施非法搜查和绑架。
刘蓉培也在此次行动中被绑架,随后被放回家中“监视居住”。
三、母亲刚去世四天即被绑架 养女被迫离开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下午一点左右,刘蓉培在母亲去世仅四天、家中仍未料理完后事的情况下,被警察闯入家中强行绑架。当时,她母亲尸骨未寒,她独自抚养的养女也被迫离开。邻里亲友目睹这一切,皆愤慨却不敢言。
四、三个月后被秘密判刑三年半 家属与朋友震惊
刘蓉培被非法关押三个月后,二零二六年五月初,家人和朋友才得知她已被株洲市芦淞区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秘密判刑三年半。她不服判决,已依法上诉。
五、长期遭迫害的经历:抄家、拘留、洗脑、酷刑、七年冤狱
(一)屡遭非法拘留与洗脑迫害
1999年12月:被株洲冶炼集团公安处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
1999年12月21日: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
2000年2月29日:再次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
2000年3月14日:被株洲“610”劫持至株冶宾馆洗脑班迫害。
2000年3月17日:再次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
2000年7月17日:又一次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
2000年12月30日:赴北京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被绑架至北京延庆一养老院,一男警用电棍电击她全身,致其瘫坐在地。
(二)七年冤狱迫害:酷刑、奴工、剥夺睡眠
二零零一年五月,岳阳市公安局警察闯入她的出租屋,将其绑架并抄家,抢走大法书籍与个人财物。随后,她被株洲市石峰区公安分局劫持至株洲市第一看守所,遭受连续数日不准睡觉、威胁恐吓、逼迫“交代”、逼迫放弃信仰等折磨。
二零零二年九月,当时29岁的刘蓉培被株洲市石峰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劫持至湖南省女子监狱迫害。
在监狱中,她被包夹犯人24小时监控,被强迫做奴工(如穿席片、剥蚕豆等),长期遭受精神与肉体折磨。二零零八年五月,她走出冤狱,但始终拒绝放弃信仰。
(三)单位配合迫害:开除工作、克扣工资
在她被非法关押期间,原单位无理开除她的工作,使她失去经济来源。此前,单位也因她坚持修炼而克扣工资,最低时每月仅发32元生活费。
六、同案多名法轮功学员也将被非法开庭
与刘蓉培于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同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刘春琴、李庆军、郑琼,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株洲市看守所。他们的案件也被构陷至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和法院,预计将于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二日上午遭非法开庭。
相关信息:
株洲市芦淞公安分局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政法路,邮编:412000
局长罗有略:15507330900
政委刘塘文:13707333339
常务副局长汤征:15507332112
副局长张毅:15507333455
政工室主任王征:15507330690
副局长雷金鑫:15507330612
副局长欧阳智:15507332915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叶波:15507333567
工会主席彭满成:15507332416
国保大队队长莫昆:19807332557
余为理:15507332481
吴疆:15507332480
娄娉:15507332747
戴斌:15507332458
易斐然:15507330756
朱再德:15507332745
李佰珊:15507330697
李汉庭:13873355006
肖冠华:15507332744
法制大队
罗静:13973395333
易峰:15507332758
刘蕙:15507332756
刘威:15507332759
陈红艳:15507332757
段华荣:15507332760
罗海春:15507332661
欧建军:15507332429
宋忠军:15507332645
谭劲:15507332631
吴长法:15507332765
吴思敏:15507332425
许力:15507332805
叶敏:15507332878
杨健夫:15507332761
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
电话:0731-28519391、0731-28519390、0731-28519290
值班:0731-28519377
检察长黄玉丰:0731-28519301、18907336677
副检察长康文辉:17707332800
副检察长谭熠:17707332829
副检察长、刑事陈湘宁:17707332720
检委会专职委员缪文慧:17707332716
政治部主任李飞鹏:13487331282
第一检察部主任、刑事邹俊宇:17707332707(现任)
第一检察部
主任谭丽霞:17707332711
教导员刘慧勇:17707332738
副主任陈珍:17707332762
副主任熊佐:18273035954
龙恋娇:17707332709
肖枫:17707332721
易莎娜:17707332708
第二检察部
主任刘双:17707332783
副主任刘静:17707332773
郭槐:17707332757
倪自力:17707332723
刘义:17707332758
第三检察部
主任邹俊宇:17707332707
袁详:17707332799
夏旭:17336638950
周杰来:17707332729
株洲市芦淞区法院
院长罗成效:13327334288、0731-28519208
副院长林华:18073332169
副院长罗拥军:18873327328
审委会专职委员余胜:13873355819
审委会专职委员谭优:18673393266
政治部主任黄慧娟:13873387175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


更多 ...